子曰:「道之以政,齊之以刑,民免而無恥;道之以德,齊之以禮,有恥且格。」
配槍是百姓授予軍警的榮譽,軍警視為第二生命及無上光榮。
軍警是訓練來打擊犯罪的,執勤中合法與否其標準有異於平常的,然而分寸拿捏不好就會有...
只準州官放火
擁槍自重的執法遺憾情形,
這是制度概念造成的...決心面對就要徹底改革絕非調整可行。
西方世界中(美國,澳洲)
惱羞成怒或執行過度的警察有直接扒槍的實例。尤其在種族歧視下甚至認為是壓治的必要手段,也算戰爭的殘毒模式,這些就是沉迷「法治精神」的迷失!
所以公教人員軍警平時猶應給予尊重;其作為人民模範標竿!戰時為國為民拋頭顱灑熱血。畢竟這群人是考選訓練出來的菁英人才。
軍警儀隊,帥氣制服,騎馬英姿記憶猶存,而今令人敬愛的警察杯杯卻悄然消失中。
不是調整制度,已是腦袋革命的時候了。
國內警不警民不民的現象,其惡果必有其因,這是我們生命學習的道場,如何正視面對現況是修行中重要的試煉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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